• 吉林
  • 人事
  • 曝光
  • 原创
  • 直播
  • 国内
  • 体育
  • 健康
  • 数字报

    吉林日报

    江城日报

    四平日报

    辽源日报

    延边日报

    松原日报

    白城日报

    长白山日报

    城市晚报

    吉林农村报

  • 发布
  • 监察
  • 民生
  • 图片
  • 专题
  • 国际
  • 文娱
  • 旅游
  • 更多 +
  • 评论
  • 政库
  • 教育
  • 财经
  • 科技
  • 活动
  • 视频
大吉网 >地方新闻
福建女商人林惠荣提国家赔偿申请获[立案,曾服刑7年后获无罪,林慧蓉简历

  更新时间:2026-01-19 19:14   来源:牛马见闻

吉报头条
  • 兔主席:宁要瓦全,不要玉碎,说一两句贾国龙先生与西贝事件,西贝贾国龙的演讲视频
  • 长三角铁路部分列车因大雪停运,铁路部门:若因暴雪致列车晚点或折返可退票
  • 离婚三年,孙怡董子健首次公开互动,网友集体破防:还回得去吗?,孙怡董子健是什么关系
  • 用灵视看卖火柴的小女孩:19世纪的雏妓
  • 美财长:欧洲“软弱” 美国必须接管格陵兰岛
重要新闻
  • 湖人防守终于醒了!避免东契奇被点,联防展现轮转速度+护框!,nba湖人防守
  • 通信巨头跨界保险:移动入局搅动行业新局,中国移动保通信保服务保防控促就业
  • 时习之丨人民城市为人民,人民城市人民建,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出处
  • 文博日历丨古人冬天写字 如何防止墨汁结冰?
  • 特朗普真的会是拯救美国的伟大总统吗?,特朗普拯救了世界
国内新闻
  • 塞内加尔1-0摩洛哥夺非洲杯冠军!卜拉欣终场前失点,帕普-盖伊加时制胜
  • 文艺的力量与“求是”的边界——对“斩杀线”叙事及其论证的审视
  • 美国的“长生种“们,真的相信自己能长生不老
  • 国家统计局:CPI低位运行既与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变化有关 也与我国发展阶段相关
  • 海南封关满月看变化:“磁吸效应”渐显 中外企业纷至
国际新闻
  • 茶颜悦色回应北上深开店传闻:仅常规人员储备,如开店会通知顾客,茶颜悦色生意火爆
  • ST围海:签署6.54亿元重大合同,st围海最新公告
  • 危地马拉监狱骚乱引发暴力事态 全国停课一天
  • 不就是性格直点吗?人家闫学晶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,搞不懂这些网友怎么了
  • 经济总量140万亿 中国为世界经济增长贡献30%年均动能
图片精选
春运火车票今天起开售!12306上线一批新服务,春运火车票开售首日, 你抢到票了吗?
滴滴充电2025年度报告:累计服务超17亿次,减碳2200万吨,滴滴出行充电桩
湖北一村弥漫刺鼻农药味,个别菜商竟偷用含毒农药!当地村民称根本不会吃这里的蔬菜
云南每年从12月份开始,一直持续到农历春节前,都是吃杀猪饭的时间,云南什么时候开始杀年猪
三和大神越来越少,流浪人员越来越少,都是一步步经过十几年的帮扶完成的

2024年3月19日文中表示文中表示

<p id="48K058GL">1月19日,(澎湃新?闻从福建女商人<span search-type="3" search-href="newsapp://nc/search?entry=articleKeyword&word=%E6%9E%97%E6%83%A0%E8%8D%A3">林惠荣</span>处了解到,其向法院申请的国家赔偿,经漳州中院审查符合立案标准,已在1月8日获受理。上个月,已服刑7年并获释放的林惠荣经过再审被法院改判无罪。</p> <p class="f_center"><br></p> <p id="48K058GM">芗城区法院门口,林惠荣手持无罪判决书。王殿学 图</p> <p id="48K058GP">澎湃新闻此前报道,今年52岁的林惠荣系金福荣贸易(福建)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。公诉机关指控,2012年林惠荣与池某在经营中产生矛盾,致使公司无法正常经营。林惠荣未经池某等人同意,伪造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,将池某等四人股权变更至林明武名下。2013年5月20日,林惠荣接到电话通知后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。</p> <p id="48K058GQ">2016年5月30日,漳浦县法院一审判决林惠荣犯职务侵占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林惠荣提出上诉。2016年11月14日,漳州中院二审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</p> <p id="48K058GR">判决生效后,林惠荣始终没有认罪。2020年,她刑满释放后继续申诉。</p> <p id="48K058GS">该案曾引发法学界关注,2021年7月21日,知名法学家、清华大学教授周光权在《法治日报》发表《擅自转移、变更股权不构成职务侵占罪》一文,其中专门提到林惠荣案。文中表示,不宜将转移股权行为认定为职务侵占罪。</p> <p id="48K058GT">2023年5月15日,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书。福建高院认为,原审判决和裁定据以定罪的事实和证据不确实、不充分。指令漳州市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。</p> <p id="48K058GU">2024年3月19日,漳州中院再审开庭。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建议撤销判决,发回一审法院重审。同年6月,该案发回漳浦县法院重审。</p> <p id="48K058GV">2025年2月,漳州中院改变该案管辖,由漳州市芗城区法院审判。</p> <p id="48K058H0">芗城区法院2025年12月23日的判决书中表示,因出现新的证据,导致原审被告人林惠荣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,客观上是否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存在疑点和矛盾,且不能合理排除,全案证据不能形成完整锁链,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、充分的证明标准。故林惠荣犯职务侵占罪的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原公诉机关指控林惠荣构成职务侵占罪不能成立。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:判决林惠荣无罪。</p> <p id="48K058H1">林惠荣向漳州中院提交的《国家赔偿申请书》显示,她提出包括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、侵犯健康权赔偿金、损害财产权赔偿金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5项经济赔偿申请,合计近3亿元人民币。此外,她还提出申请,要求法院方面赔礼道歉,并责令相关司法责任人员一起承担赔偿责任。</p> <p id="48K6LKJ0">此前报道</p> <p id="48K6LKJ1"></p> <p><b>福建高院指令再审“女商人林惠荣案” 转移股权是否应认定职务侵占罪?</b></p> <p id="48K6LKJ2">封面新闻2024年4月2日报道,记者了解到,近日,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开庭审理“女商人林惠荣案”。林惠荣系漳州一名女企业主,2016年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。2023年,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漳州中院再审此案。</p> <p id="48K6LKJ3">“希望法院能依法宣判我无罪,还我一个清白”。3月19日,庭审结束后,林惠荣在电话里对记者表示,她已申诉多年,公司也因此停止经营。</p> <p id="48K6LKJ4">林惠荣案事发于十多年前。一审判决书显示,2010年,她与丈夫林明武出资40万元成立金福荣贸易(福建)有限公司。后因资金紧张,与池某等四人达成合股经营协议,将60%的股权转让给池某等四人。</p> <p id="48K6LKJ5">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,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15日,注册资本1000万元,法定代表人为林惠荣。经营范围包括新鲜食用农产品购销和中药材种植。</p> <p id="48K6LKJ6">判决书显示,达成合股经营协议后,池某等人未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形式付给林惠荣夫妇,而是与后者约定按所持股权比例对公司出资。即林惠荣持续出资至400万元,池某等人持续出资至600万元。</p> <p id="48K6LKJ7">公诉机关指控,2012年,林惠荣与池某在经营中产生矛盾,致使公司无法正常经营。林惠荣未经池某等人同意,伪造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,将池某等四人的股权变更至林明武名下。2013年5月20日,林惠荣接到电话通知后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。</p> <p id="48K6LKJ8"><strong>争议:</strong></p> <p id="48K6LKJ9"><strong>池某等人是否享有公司股权</strong></p> <p class="f_center"><br><br></p> <p id="48K6LKJB">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。</p> <p id="48K6LKJC">该案争议焦点之一在于池某等人是否享有该公司股权。一审中,林惠荣及辩护人申请对涉案会计凭证重新鉴定。经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池某等股东未按“股权转让协议”规定的股份受让价格和金额,足额支付给转让人,不享有该公司股权。</p> <p id="48K6LKJD">但公诉机关认为,池某等人经与林惠荣协商,采用向公司注资形式参股,享有60%的股权,因此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。</p> <p id="48K6LKJE">林惠荣的再审辩护人、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黎智鹏表示,原审裁判认定池某等人不用向林惠荣、林明武支付股权转让款,而是直接向公司出资,存在错误。池某等人本应按股权转让协议向林惠荣、林明武支付股权转让款,否则不能合法、正当享有公司股权。</p> <p id="48K6LKJF"><strong>法学专家:</strong></p> <p id="48K6LKJG"><strong>转移股权行为不宜认定为职务侵占罪</strong></p> <p class="f_center"><br><br></p> <p id="48K6LKJI">法学家周光权发表在《法治日报》的文章曾提及林惠荣案。图片来源 《法制日报》</p> <p id="48K6LKJJ">记者注意到,该案曾引发法学界关注。2021年7月21日,法学家、清华大学教授周光权曾在《法治日报》发表《擅自转移、变更股权不构成职务侵占罪》一文,其中专门提到林惠荣案。文中表示,不宜将转移股权行为认定为职务侵占罪。</p> <p id="48K6LKJK">据了解,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,公司、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,并处罚金;数额巨大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</p> <p id="48K6LKJL">“在司法实务中,股权能否成为职务侵占罪的对象,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”。周光权在文中指出,非法转移他人股权可能给公司管理活动带来困扰,但其和公司财产权受损是两个概念。如果行为人仅擅自变更股权,后续并未再进一步侵吞公司财产,难以认为侵占股东的股权就是侵占公司财物。</p> <p id="48K6LKJM">周光权认为,必须重视职务侵占罪的保护法益。职务侵占罪属侵犯财产罪,能成为本罪对象的财物必须是“本单位财物”。按照公司法基本原理,股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出资在法律上对公司所享有的权利。股权的核心是财产权,对公司拥有多少股权就意味着股东在公司享有多少财产权;股权转让收益也归属于持股股东。</p> <p id="48K6LKJN">文中表示,股权说到底还是股东对公司所享有的财产权益的体现,即股东股权利益的价值,其本质上不是公司财物。无论股东之间的股权如何进行转移,公司的出资总额、财产总量等“本单位财物”都不会减少,受损的只能是特定股东的个人权益。</p> <p id="48K6LKJO"><strong>当事人:</strong></p> <p id="48K6LKJP"><strong>原审法院曾倾向认定无罪</strong></p> <p id="48K6LKJQ">据林惠荣介绍,该案在原审一审阶段,合议庭与漳浦县法院审委会曾一度认为应判其无罪。她出示的一份加盖漳浦县法院公章的请示文件显示,漳浦县法院曾向上级法院漳州中院请示该案法律适用有关问题。</p> <p id="48K6LKJR">文件记载,合议庭评议认为,检察机关指控林惠荣职务侵占行为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,应判无罪。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将案提交漳浦县法院审委会讨论。审委会讨论后形成倾向性意见,同意合议庭意见,即宣告被告人无罪。</p> <p id="48K6LKJS">文件提到,由于与公诉机关意见分歧,漳浦县法院向漳州中院提交请示。该文件落款日期为2015年7月6日。10个多月后,漳浦县法院一审判决林惠荣犯职务侵占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林惠荣提出上诉。2016年11月14日,漳州中院二审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</p> <p id="48K6LKJT">林惠荣表示,判决生效后,她始终没有认罪,所以未获减刑,2020年刑满释放后继续申诉。</p> <p id="48K6LKJU"><strong>律师:</strong></p> <p id="48K6LKJV"><strong>再审检察官建议撤销判决</strong></p> <p class="f_center"><br><br></p> <p id="48K6LKK1">林惠荣案再审决定书。受访者供图</p> <p id="48K6LKK2">2023年5月15日,福建高院作出再审决定书。福建高院认为,原审判决和裁定据以定罪的事实和证据不确实、不充分。指令漳州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。</p> <p id="48K6LKK3">2024年3月19日,漳州中院再审开庭。黎智鹏律师告诉记者,法院进行半天审理后宣布休庭。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建议撤销判决,发回一审法院重审。</p> <p id="48K6LKK4"></p> <p id="48K6LKK5">记者多次致电漳州中院负责案件审理的法官,希望了解有关情况,但电话未能接通。</p>

编辑:黄家婧

Copyright ® 版权 所有:吉林日报

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

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:dajilinwang@163.com    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: 0431-88600010

ICP备案号:吉ICP备18006035号      网络经营许可证号:吉B-2-4-20100020

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:22120180023

地址: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18号    爆料电话:0431-88601901